高金沙娱乐- 威尼斯人- 太阳城 -澳门在线娱乐城考地理中的种族和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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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也称人种,它是以人的体质、形态上的某些具有遗传上的共同特征,如肤色、眼色、发色、发型、身长、面型、鼻型、血型等确定的。这些是属于体质人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范畴。按生物学特点,现在世界上的人都属于同一体物种,即属于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Homo sapiens)。按古人类的研究,人是由南方古猿分出来的。今天的智人是经过能人、直立人阶段发展来的。今天世界上的人是由晚期智人发展来的,其起始于大约距今4—5万年。
根据体质特征,可以把目前的智人种分成不同的种族。关于种族的划分,目前流行有3分法和4分法。
蒙古利亚人种,又称黄色人种或亚美人种,该人种起源于中亚和东亚的干旱地区,其下又分居位于中亚、东亚和北亚的大陆人种,大平洋各岛上的太平洋人种,北极圈的爱斯基摩人。美洲的印第安人。该人种是人数最多的一个人种,其中包括中国人、朝鲜人、日本人、中美洲半岛的诸国人和南、北美洲的土著人。该人种的体质特征是皮肤黄色,头发黑直,头型近似方形,面部宽平,鼻梁低,颧骨突出,眼细长。
尼格罗人种,又称黑色人种或者赤道人种。它起源于非洲,其中包括西非的尼格罗人种,中非的班图人种,南非的布须曼人种。现除主要分布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外,还分布于美国及西印度洋群岛。它在体质上的特征有:皮肤黑棕色,头发细短而卷曲,体毛少,眼睛为棕色,头型长,鼻梁长,鼻孔大,唇厚。
欧罗巴人种,又称白色人种或高加索人种。它起源于欧亚非三洲交接处,包括北欧的波罗的海人种,东北欧的北海-波罗的海人种,南欧的印度-地中海人种,西亚的巴尔干-高加索人种,中欧人种。它分布于整个欧洲,亚洲的西伯利亚、西南亚,北非、印度、澳大利亚、南北美,是分布最广的人种。其体质特征是皮肤颜色淡,头发色浅呈波状,体毛多,鼻梁高,颧骨低。
四分法就是在上述三个人种之后再加上澳大利亚人种(Australoid)。但有的学者认为其体质特征方面与尼格罗人种相近应属该种,所以,有称其为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以前还有把美洲印第安人单列为亚美利亚人种或印第安人种,但由 于其由蒙古利亚人种分出,只是个分支,不能单列为1个人种。
除以上种族划分以外,后来一些学者考虑到人种的混合,把地理条件对体质、血型系统、免疫系统和遗传基因上都具有一定共性的人群,称地理人种。它是以洲为单位而划分的人种,是相当于对洲的范围自然环境长期而连续地适应所产生的结果。但其分布范围实际上与各洲界并不完全重合。例如,欧亚两洲人种交界不在两洲交界,而在西亚;欧洲与非洲人种交界不在北非而在撒哈拉沙漠北缘。
在地理人种以下又分地域人种和小人种。地域人种是人种的基本的进化单位,在同一地理人种内存在着地域上差异。例如,居住在中国华北、东北、华南、西藏等地的居民都属于亚洲地理人种,但东北、华北的居民属于华北地域人种;华南居民属东南亚地域人种;西藏居民则属西藏地域人种。小人种则是地域人种下的单位,是由社会习俗、内部婚配长期形成的人群。
(1)亚洲地理人种。该人种又称蒙古地理人种。它包括蒙古地域人种、西藏地域人种、中国华北地域人种、东南亚地域人种和爱斯基摩地域人种等。
(2)欧洲地理人种。它又称高加索地理人种。它包括东北欧地域人种、西北欧地域人种、阿尔卑斯地域人种和地中海地域人种等。在新大陆发现以后,欧洲地理人种大量迁移到南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地。
(3)非洲地理人种。它又称尼格罗地理人种。它包括森林尼格罗地域人种、俾格米地域人种、班图地域人种、布须曼和霍屯督地域人种、东非地域人种、苏丹地域人种和南非有色地域人种等。由于历史上的奴隶贸易,现还分布于美洲、加勒比群岛等地区。
(4)美洲印第安地理人种。它是南北美洲的土著人。该地理人种下分北美洲印第安地域人种、中美洲印第安地域人种、南美洲印第安地域人种和福吉安地域人种(即火地岛地域人种)。现该地具出大量的印第安人与欧洲人、印第安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后裔。
(5)印度地理人种。该地域人种是居住在印度次大陆的人群,包括印度地域人种和达罗毗荼地域人种。
(6)澳大利亚地理人种。该人种是原居住于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的人群。现塔斯马尼亚地域人种已灭绝,只剩下默里澳大利亚地域人种和卡奔塔地域人种。现当地按人数则白人移民占绝对优势。
其余的三个地理人种为美拉尼西亚地理人种、密克罗尼西亚地理人种和波利尼西亚地理人种。
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产物,它不是在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出现的 。在民族出现之前,人类的群体是以血缘关系作为纽带而形成氏族或部落。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加,那些有亲缘关系而地域又相近的部落,为了生活、生产及防御等需要而联合成部落联盟。
原来,各部落都有自己居住与活动的地域,由于部落的联合,扩大了其地域范围,成为其共同联盟的共同活动地域。既然实现联合,内部交往增多,必然逐渐形成一种共同使用的语言。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和地域的分工的加强,剩余产品在其内部出现交换,因而经济联系逐渐加强,进而产生共同的经济生活。随着历史的发展,在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中相互影响,并逐渐加深,遂出现共同风俗习惯、共同宗教信仰、共同的心理素质。这样,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文化的群体就成为民族。由于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可以分出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和现代民族。
目前,世界上大大小小的民族共有三千个左右。各民族的人数差异很大。例如,我国的汉族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民族,现人数超过10亿占全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人数少的民族,就拿我国的内蒙古与黑龙江的鄂伦春族、云南的独龙族和西藏的门巴族和珞巴族来说,只有数千人。
据统计,目前世界上人口在1亿以上的民族有7个:汉人(10亿多),印度斯坦人(1.8亿),美利坚人(1.7亿),孟加拉人(1.4亿),俄罗斯人(1.4亿),日本人(1.2亿),巴西人(1.1亿)。人数在5000万至1亿的有德意志人、旁遮普人、比哈尔人、爪哇人、意大利人、墨西哥人、朝鲜人、泰卢固人、马拉蒂人。
民族的分布以分布区可分出形式分布区与机能分布区。对大多数的民族来说,其形式民族分布区都是一个集中的、并相连成片的地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离开本民族的集中地域,移居他处,有的以一定的数量聚居在一起,形成新的分散“点”。
有的民族其主体所占的地域面积大,人口多,占该民族人口较大比重,而分散出去的点小,人口数量占总量比例不大。如汉族就是这样,其97%住在中国,散居世界的华人数量虽有约3000万,但只占总数的3%。上述的另6个人口超过1亿的民族中,除孟加拉人只有60%的人住在孟加拉,40%住在印度外,其余5个民族居住于本国的人数都占该民族总人口的98%以上。分散居住在其它民族形式分布区内的少数民族分布区面积有大、有小,其面积大的可以称为民族省,小的则可称为民族岛。在城市里,人口数量少而聚居的地区,可以称之为民族邻里或隔坨(ghetto)。
民族机能分布区是指按民族的聚居地域而建立的行政管理体制。例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不同等级的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到1984年,共建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83个自治县(旗)。全国55个少数民族有40个民族在聚居区,建立了地方自治机构。其方式大体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区域,如西藏自治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二种,以一个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包括其他人数较少的民族聚居区,建立民族自治机构,如新疆尔自治区,虽以尔人占多数,又包括哈萨克、蒙古、回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后者则在该区内,自己聚居区建立级别较低的自治机构。第三种,以两个或多个人数差别不大、或地域交错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联合的民族自治机构。如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人是爱流动的群体,从其出现以后,就不断地向四面八方进行迁移和扩散。这种迁移和扩散是一直进行着的。可以大体上分为史前的、历史的和现代的。正是这种迁移使一地的文化随着移民而带到新的地区,正是这种迁移也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使其原有的文化得到新的发展,同时也使各文化之间发生交流、冲击、吸收、比较、取舍、同化、融化等,才使今天世界各种文化的空间格局成为可能。因此,了解现今世界文化的空间格局也必需了解人类的空间上的迁移。
据研究,在过去气候较寒冷的小冰川期时,亚洲与北美洲两块大陆中间的白令海峡由于冰冻而相连。这就为亚洲人通过该地的冰上通道迁移到美洲去提供了可能。关于亚洲人迁往美洲去的确切时间及次数现尚难以确定。大多认为主要是在2—3万年前,大部分由白令海峡过去,小部分可能在较晚时期由南太平洋群岛达南美西部海岸。到欧洲人发现美洲时,印第安人在美洲的人数已增加到4000万人。经过欧洲人的殖民活动,通过直接的种族灭绝政策及残酷压榨,加上殖民者带来的瘟疫流行,印第安人的人口大大下降。到18世纪末殖民时代结束时,印第安人剩下的总共只有7、8百万人,是原来的五分之一。据估计,到1985年,全美洲的印第安人的人口约有3500万,就是说,还没有恢复到当时的水平。
从16世纪开始,非洲的黑人被当作奴隶大量被欧洲人贩卖到美洲。在美洲的黑人主要集中在3个地区。第一个是加勒比地区,从1500年到1850年之间,运到该地区的黑人总量达到400万。由于疾病,野蛮暴行,女性比较少,到19世纪中期,该地黑人仅接近于输入的奴隶总量,说明其人数实际上并没有增加。目前,该地区,除古巴、波多黎各以西班牙人移民为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相当数量的印度移民外,都是黑人和与黑人混血种人占绝对优势。目前,该地区2700万(1975年)中属黑人的为1800万,占总数的三分之二。
其次是巴西。到19世纪中期,输入的黑人奴隶有350万,占大西洋全部奴隶输入量的40%。目前,巴西黑人约千万,加上混血的约占总人口的40%,大约有5000万。在南美的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以及圭亚那、苏里南亦有少量黑人。
第三是美国,输入的黑奴约50万。目前黑人占总数的12.1%,达到3000万。最初,黑人是分布于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及其南各州。开始时,从事种植烟草。后来,引入棉花与发明轧棉机,南方各州种棉业兴起,黑人奴隶大增,到19世纪末,南方黑人已占当地人口的45%。其中80%以上黑人是从事农业劳动。第二阶段,即到本世纪的上半叶,南方黑人开始向北方工业地区移动。这是由于农业劳动力出现剩余,黑人转向城市寻求就业机会。结果,南方黑人由占黑人总数的89%下降到53%(1960年),北方各州黑人数则上升到占全国黑人数的44%,几乎与南方各州相等。第三阶段是1960年以后,黑人又从北方向西南的阳光地带迁移。据1980年统计,黑人占加州、内华达、亚利桑那、科罗拉多各州总指的5—10%。从全国来讲,除大湖以南少数的州外,美国黑人在全国的分布已趋向相对均匀,都占各州总人口的5%以上。
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新大陆以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便开始向拉丁美洲各地移民。同时,在当地定居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还与当地印第安人通婚,结果形成大量的混血型人。后来,拉丁美洲还接受了大量的除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以外的其它国家的白人。这样,在拉丁美洲的大陆上,大部分国家的现居民基本上有三部分人组成,即印第安人、白人、印欧混血型人。这三种人在各个国家所占的比例各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这5个国家恰好是西班牙人未到来以前的印第安人的文明古国墨西哥、玛雅和印加的所在地,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目前印第安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是拉丁美洲中印第安人比例最高的国家。加上混血型人,其比例为75一98%。可见这两种人占绝对优势。
这8个国家,印欧混血型人占50%以上,最多的占95%。这类国家主要在中美洲及离秘鲁和厄瓜多尔比较近的国家。在那里,原来印第安人不多,西拔牙人涌入后,与当地通婚比例较高,遂形成以混血型人占主导地位。
这3个国家主要是离原来印第安人文明古国距离较远,原居于当地的印第安人数量极少,而且由于这3国彼此接壤处的气候条件与地形条件较好,适宜欧洲移民。特别是在其独立后,吸收了大量的欧洲移民,遂使白人数量在这3国占据优势地位。
法国人的殖民活动开始集中于加拿大的圣劳伦斯河谷地区,以魁北克为中心。英国人的殖民活动集中于法国人南面的新英格兰及其以南的大西洋沿岸各地。英法对北美开始争夺。法国人由圣劳伦斯河进入五大湖,并沿密西西比河南下直到河口,为实现对英包围,在这些地区建立了许多军事据点。后来,在英法冲突中,由于法国殖民地人数少而失败。虽然法国人丧失了殖民地,但其在加拿大现魁北克省仍然是法裔居民集中的地方,不仅保留着语言,而且保留着法国的生活习惯,成为法国人在海外的一个重要的聚居区。
英国人虽然在北美战胜了法国人,居于优越地位,但美国的独立、加拿大的自治及独立,最终仍然失去这两块殖民地。但是,美国与加拿大则是英国人后裔占优势,基本上仍保留着英国人的文化影响。这两个国家也是英国人后裔在海外组成的重要国家。
美国虽说是英国人的后裔占重要地位,实际上,其移民在1820年以后的主要来源已从英国转向其它国家。这方面情况已在第3章的人口迁移中作了介绍。在少数民族聚居较为集中而且面积较大的称之为民族省,较小的称为民族岛。
在美国,目前可以称民族省的民族聚居的民族有墨西哥人、黑人、法国人。墨西哥位于美国的南部,两边的边境都属于干旱的荒漠地区,除少数地方外,几乎是无人居住的地区。由于墨西哥人口压力大,工资低,因此非法越境到美国境内寻找就业机会和较高收入就成为颇吸引人的行为。这样,就在美国西南部的加州、亚利桑那、新墨西哥与得克萨斯以及与墨西哥接壤各州的南部形成一个墨西哥人比较集中的民族省。这种情况,由于墨西哥人的不断增加,其聚居区有向北扩大的趋势。
黑人是美国南部利用黑奴从事农业活动的遗迹。原来从弗吉尼亚州的沿海地区起到得克萨斯州东北形成一弧形黑人民族省。目前,由于南方农业机械化,体力劳力需求减少,不少黑人转向北方及其它各州,虽然过去黑人过份集中南方的现象有所改变,但是,相对来说,南方仍然是黑人的较为集中之地。
法国人在美国主要集中两处。一是美国东北的新英格兰各州的北部与加拿大接壤部分,这里的法国人是由加拿裔居民向南扩散进入美国边境的结果。另一处是在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的密西西比河口及沿海的沼泽地区,这里是过去法国人在该地进行殖民的结果。这块地方到19世纪初才属于美国。
相对聚居,但面积较小的民族岛在美国是由于过去移民来自世界各地,到美国后保持集中居住的结果。德国人的民族岛分布最为广泛,除宾州外,多集中在大湖南部及中西部各州。意大利人多在大西洋沿岸的纽约、新泽西与康涅狄克3州。挪威人则集中在明尼苏达和北达科他州北部,瑞典人集中于依利诺和明尼苏达,芬兰人集中在密歇根和明尼苏达的北部。荷兰人则在密歇根和衣柯华。波兰人则比较分散,在新英格兰、大湖南岸、中西部各州均有。其所以产生这种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岛,原因是多方面的,除意大利人在大西洋沿岸外,其它大都在美国的中西部及其附近各州。这是与当时美国开发西部,急需劳动力,而中欧、北欧和东欧的贫苦农民便蜂拥而至。当他们在新的地区定居下,往往通过书信或返回故乡之人把有关新居所在地的生活情况带回去,结果便刺激新的移民不断前往。新来的移民除去加入原先来的移民聚居地外,往往在其附近地方另建起新的聚居地。这样,对新来的移民来说,可以得到很多生活上的相互关心与支持,也可以在新的地方更好地定居下来。
在美国的城市中,也表现出这种多民族居住区的镶嵌现象。这种情况是只有在美国这样完全由各地来的移民组成的城市才存在的特殊现象。在美国的城市中,民族的聚居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民族邻里。这是指民族聚居所形成的街区。这种聚居的好处是彼此在语言上是相通的,生活习惯上是相同的,思想上有亲切感,生活上可以互相帮助。同时,还可以从专为该民族服务的商店中购买到自己习惯的食物与用品,以及参加本民族的宗教及社会等集体的、联谊性的活动。
另一类是指一民族受某种压力和歧视而居住在市区内某地区的民族聚居区。这种区一般称为隔坨(ghetto)。这个名词是于1516年出现于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当时,该城市的犹太人受到歧视,被指定居住在一个以此命名的铸造厂的区域。以后,在欧洲就以此名来称犹太人单独居住而与其他人分隔开来的地方为隔坨。一般在过去,这种地方四周有围城,定时开放与关闭,对犹太人实行控制。现在这种情况虽已有了变化,但仍包含着贬意。在美国该词是指受歧视民族在城市中的聚居区,特别是有色人种的聚居区。
这种城市的民族聚居区,一般来说,在发展上可以分4个空间上的过程。第一是核心区阶段,即在城市中第一批移民的落脚点。一般是位于城市商业区的附近。那里是城市的衰落区,生活条件差,房租比较便宜,适合于经济条件不好的新移民。他们多是单身,新来时处于半失业状态,生活很不稳定。当其职业稳定,有了固定的收入时,才有可能把家搬来。
如果新来的移民有较高技术与文化素质,获得较好职务或有了较高的收入,不满足于原有住房条件,需要较好的住房时,他们就想从原核心区向其边缘地区寻找住处。如果不受周围地区居民的或反对,这样的民族聚居区就会逐渐向外扩大范围,出现中间地区和边缘地区。边缘地区是与其他民族居民杂居,相互交错。中间地区,只有当其聚居区发展较大时,才会出现。
如果当民族聚居区逐渐扩大时,受到周围居民而难以扩大,或是条件较差,有些人需要在离开原来的核心区,选择新的地区予以发展。这样,就会形成新的聚集点,形成新的民族聚居区。因此,从核心地区、中间地区、边缘地区到远离核心地区的聚集点,就反映了民族聚居区在城市中的发展过程与空间特点。
无论是种族或是民族,在他们的一些体质上和空间分布特征上都与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肤色是种族之间的差别中最明显的特征,它是由于皮肤中的色素多少而产生的。而色素的多少则与环境条件有关,即与不同地区太阳辐射差异有关。
在赤道地区,太阳辐射强,导致皮肤中色素的增加,色素多就会呈黑色。从赤道向两极地区,随着纬度的提高,太阳光线与地表形成的角度逐渐减小,太阳光线穿过大气层的厚度则逐渐增加,导致太阳辐射强度下降,因而皮肤中色素会减少,这就使皮肤颜色浅,呈白色。皮肤中色素介于上述两情况之间的是色素中等,皮肤呈黄色。可见,目前肤色不同的种族地理分布的地域性特点与太阳辐射的地域是一致的。
在热带,黑色皮肤的黑色人种,虽然由于皮肤色黑吸收较多热量对身体不利,但是,据研究,具有大量色素的皮肤能阻止紫外线穿透皮肤。在赤道地区,太阳辐射中的紫外线辐射量过多,易于招致皮癌。因此,与吸收热量相比,黑色肤可以防止皮癌的威胁,似乎对环境的适应来得更重要些,可以说是“利大于弊”。
在高纬度地区,太阳辐射强度弱,皮肤色素少。但是,随着太阳辐射的减少,其中的紫外线辐射也随之下降。但对人的健康来说,紫外线辐射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紫外线是人体内部合成内分泌钙化醇不可缺少的条件。这种物质可以防止人体由于缺乏维生素D而导致使骨骼佝偻的软骨病。这对高纬度地区的人来说,其皮肤中色素低,有利于对紫外线辐射的吸收,促进休内维生素D含量的增加,以减少软骨病的可能。
但是,在自然界中,亦存在一些似乎与上述情况相反的现象。例如,在北极地区居住的爱斯基摩人,其肤色照理应是浅色的,可是,实际上,其肤色反而比原所属黄色人种还深。据研究,这种例外现象是由于在爱斯基摩人的食物中包括大量的鱼肝。因鱼肝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D,所以,爱斯基摩人不是利用紫外线的辐射,而是通过食物营养而获得的。正是这一发现,为了避免婴儿缺钙而出现软骨病,需要在婴儿食物中加进鱼肝油。
血型也是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有明显种族与空间上的差异。在各种血型中,O型血最普遍,人数最多。从世界各地区的情况来看,O型血最高占全人口的80%,低的亦占50%。在蒙古人种中及南亚和东南亚的人中,B型血型的人超过世界的一般情况,占这些地区人口的20%。在拉丁美洲,印第安人中是O型血型占绝对优势,A型与B型血型的人比较少。北美的盎格鲁人中A型血型的人的比例高于拉丁美洲人。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人O型人较多,但B型血型人接近世界平均数。在欧洲人中,O型血型人占75%,A型血型人则高于世界平均数。
某些学者认为,早先人的血型都属O型,而A型、B型以及A-B型则是以后出现突变而产生的。虽然美洲印第安人是亚洲的蒙古人的分支,但其B型血型人则低于亚洲人,这可能是迁移到美洲后发生的变化造成的。尽管血型的地理分布上的原因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学者们仍认为各人种集团起源于共同祖先,其血型的差异是后来产生的,这方面的原因,尚待研究。
除了肤色和血型以外,不同种族的人还有些体质的明显特征引起地理学家们的注意。例如,黑人的嘴唇厚,鼻腔宽,被认为是对热带气候的适应的产物;白人鼻腔窄,则是与寒冷气候有关。美国著名地理学家辛普尔(E.C. Semple,1863—1932年)在其《地理环境的影响》一书中提到“李特尔(Ritter)以为突厥人之细眼与肿睫乃沙漠对有机体之一种显著之影响。斯密士(Stanhope Smith)认为蒙古鞑靼人的削肩与短颈是因耸肩以保其颈部不受寒的结果;其细小斜视之眼,突出之眉,广阔之面,高耸之颧,系为防烈风与白雪耀眼之结果,甚至谓每一种容貌受风之作用者皆粗糙而变形”(陈建民译《地理环境之影响》,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47—48页)。辛普尔对这种解释持谨慎态度,称“地理学家于从地理分布之立场,研究此一问题以前必须静候生理学家与物理学家研究之结果”。这种立场是十分正确的,因为从文化地理学来看,这种体质上的变化,在生物学上需要好几万年,它是属于生物适应范围,不是人类文明历史以内的文化适应问题。
地理环境是民族形成于一定地域的重要条件,因此,民族与地理环境的关系重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种族与环境关系十分密切,其在种族的分布上的表现就是个明证。黑色人种主要居住于热带,而白色人种则居住于较北方的寒冷地区,这种情况当然影响这些种族中的民族。就拿英国人来说,是向外移民最多的民族之一。它们迁移国外的主要是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这些地方恰好位于气候上温和的地带。相反,黑色人种被欧洲殖民主义者作为奴隶贩卖到美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气候炎热的种植园需要劳动力,因此,导致今天在巴西、西印度群岛和美国留下许多黑人的后裔,有的(如西印度群岛)成为当地的主体民族,有的(如美国)则成为当地的少数民族。
在一地长期生活的民族,在其迁移到新的地区时,往往选择那些在地理环境与其原住地的环境相似的地方,因为它们习惯于这种环境。这就是移民头脑中存在着一种对其原居住的环境感知。例如,在美国当欧洲人大量涌进开发美国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地区,在选择其定居地时充分反映各民族的地理感知上的不同。北欧的挪威人、瑞典人、芬兰人与冰岛人,由于其原住在高纬度气候较冷的森林与冰川湖地区,所以其在美国选择的定居下的地点多在中西部靠北的地方及威斯康星和密歇根州。这里气候寒冷,在大湖附近则为冰川地形,在景观上接近于其原住地,所以使其选择该地区。很有趣的是,居住于岛屿上的冰岛人,在密歇根湖上找到一个名为华盛顿的小岛定居下来。初始的移民选择的地点,对后来的人有很大影响,后来的移民不是加入其最初定居地,就是在其附近选择新定居点聚居。
新来移民不仅在选择什么地点定居受其地理感知的影响,而且在职业上亦有其联系。例如,南俄草原地区上的乌克兰农民,到北美洲以后,大多选择美国西北及延伸到加拿大的草原地区,他们仍然从事于农业耕作。可是,英国西南部来的矿工则并不从事农业,而是在威斯康星州西南一铅矿地区定居,则继续从事其采矿生涯。
由于环境感知对外部的形象比较敏感,使其选择与原居住地的景观相似性起着重要作用,遂决定定居该地。但是,这种外表景观相似性,有时存在着实质上的不同,对其以后生活却产生巨大影响。例如,美国西部干旱的草原地区,其气候变化性比较大,这点与欧洲东部草原有很大不同。新来的移民对此估计不足,往往受到多次干旱的袭击后,才迫其改变原来的感知,改变其传统的耕种方法、生活方式,以适应当地的情况,从而才能长期定居下来。有的则经多次失败以后,被迫重新迁移到其它地区。
环境条件对民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如平原与交通方便的地区,对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间文化交流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从民族的矛盾和冲突来说,往往会使民族的所在地域易发生较大变动,有的民族扩大其地域分布,有的则缩小,有的被迫转移他乡,有的甚至被同化而消失。可是在环境条件复杂、交通极其不便的地区,虽然不利于其彼此间的交往与经济联系,影响其发展,但是对保存民族文化传统和其居住地则比较有利。例如,我国北方,不论是史前时期,或历史时期,都曾有不少民族居于此地区,但是彼此间的战争、同化、融合,很多民族已不存在,加入到汉族的发展中去。可是在我国西南,则存在很多少数民族,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理条件的山地,有利于其存在与发展,可以说地理环境起了保护作用。在欧洲,罗马帝国时代,英国是凯尔特人的居住地。当盎格鲁、萨克森人从丹麦迁移到英国后,凯尔特人被赶到边远地区,现今只在西部与北部的山地保留下一部分。日本列岛原先也是阿伊努人居住地。后来,大和民族迁移去以后,阿伊努人不断北迁,现只居于北海道一些地方,人数只有2万多,不到现日本人口的五千分之一。
任何一个民族,很少能够完全与外界处于长期孤立的状态。虽然,有时候新闻媒介中,有介绍一些在热带茂密的雨林地区或其它环境中发现人数不多游群,仍过着特殊的、鲜为世人所知的生活。但是,这也说明,这种情况已越来越少,因为他们最终还是会被发现的,并且将来无论如何也免不了要与其它民族的文化相接触,受其影响,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整合。
当两种文化相接触时,特别是当两种文化的力量有很大差异时,往往是强大力量的文化施加巨大的影响,促使、甚至强迫力量较小的文化发生变化,让其接受占优势力量的强大的文化。其结果不是力量弱的文化被消灭、同化,就是迫使其后退,保留在面积狭小的特殊环境内。这种情况,在南北美洲及澳大利亚,欧洲移民与当地土著居民所发生的过程与结果就是这方面的重要例证。
上述情况,不单是当地的土著居民文化发生变化,对欧洲的移民来说,也同样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与其原来不完全相同的文化的新的民族。例如,以英国移民为主体的美国,则形成新的美国民族;迁移到拉丁美洲的西班牙人则与当地印第安人结合形成拉丁美洲人。
另外,由于世界工业化文明的传播,许多国家为实现其工业化,在物质、社会以及思想意识文化方面无不发生巨大的变化。很多国家的政府为促进工业化的实现无不采取了各种措施,甚至法律等手段加以保障。这种工业化过程,也可以说是在有意识地促进、发展和完成其行政范围内的民族在新情况下的文化整合。
北美的印第安人除墨西哥及其以南的中美洲以外,都是住在人口密度很低的地区。他们大多是从事农业活动,以种植玉米为主,只有在沿海地区有的从事捕猎活动。可是,在北美大陆的中部地区,美国大平原上则很少有印第安人在那里定居与从事猎活动,尽管那里有大群大群的狩猎对象——野牛。
当时,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大草原上由于水源缺少,加上缺乏捕杀野牛的条件,故那里很少有印第安人。可是,后来情况发生变化,征服墨西哥印第安人的西班牙人给美洲带来了马和枪。当北美印第安人又从他们那里学会骑马术和使用枪以后,他们就可以奔驰在草原上,用枪捕杀野牛。这样,这些印第安人就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脱离农业,转向狩猎活动,并开始生活在草原上。由于野牛只有在仲夏到秋天的交配季节才聚集在起,而在其它的季节,牛群是分散的。为适应这种情况,各部落在野牛聚集时,则是驻扎在一起。然而,过了这段时间以后,部落就不得不分散为较小单位。
后来,当居住于美国大西洋沿岸的殖民者向西发展时,就与印第安人发生冲突。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经过激烈的斗争之后,有的被殖民者消灭,有的被迫不得不向西迁移。
现在美国的印第安人从上个世纪末的23万人,现在恢复到上百万人,分住在西部260个印第安人保留地内。他们大多保留其原来的文化。例如现住在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人,其住房是用土坯垒砌而成,外面抹上一层黄土泥浆。房屋的窗户不大,房前院子里有一个“土堆”,那是用来烤制面包和食物的炉灶。家庭仍然有保留其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在宗教上虽然多信奉天主教,但其原始宗教的信仰、礼仪禁忌等仍有很深影响。在村中的居民仍存在相当强的内聚力,无论哪一家办婚事或处理丧事,整个村落不论是亲友,还是邻居,都要出钱、出物、出力帮忙。
不过,从本世纪的50年代以来,受外界文化影响开始发生较大变化。首先是经济生活方面,种植玉米的农业活动已有所下降,随着对外经济交换及旅游业的发展,使印第安人的传统制陶和工艺手饰得到较大发展。在食物方面,虽然还吃玉米面摊成的煎饼,但玉米的主食地位却让位于面包。在住房方面,大家庭开始解体,核心家庭出现。独立的砖房也开始替代土坯房。家庭内的各种电器与新式用具也取代了传统用具。交通工具也由马车换成小汽车。由于教育的发展,英语开始普及,青少年已经不会讲印第安语。与外族通婚及离开保留地的人数亦有所增加。这表明在各个保留地的印第安人文化已受到美国流行文化的影响,已从物质文化开始向生活习俗等方面波及。
当西班牙人征服拉丁美洲时,其所控制的地区,仅原来的印加帝国就有600万人,而当时的西班牙却仅有5000万人。但是,少数的西班牙人以其政治、军事的统治地位,通过政治压迫、军事、经济压榨以及欧洲人带来的传染病,使印第安人的人口大大下降。在早期,拉丁美洲的西班牙人多不带家眷,多与当地妇女结婚。后来,非洲黑人又被带进拉丁美洲,来的多是男劳动力,结果,又出现黑人与印第安人通婚。这样,由于这种通婚关系不仅带来不同的混血的后代,而且也产生不同的社会关系。
在拉丁美洲由于混血的种族不同而有不同名称。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称梅斯提索(mesizo);白人和黑人的混血称穆拉托(mulatto);印第安人与黑人的混血称桑波(sambo)。由于大量的不同混血的种族存在,加上当时的殖民制度,形成了当时拉丁美洲社会上存在的等级划分与人身依附关系。在这种金字塔式的等级体系中,最上层的是宗主国出生的欧洲人,他们垄断了政府、宗教、军事等部门的重要职位。其次是当地出生的欧洲人,称为克里奥尔人。他们掌握着重要经济势力,虽然住在城市中,但在农村中却拥有大片土地。虽然克里奥尔人既是欧洲人的后商又有经济地位,可是根据当时殖民地的皇家法令,他们不能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
再次是梅斯提索人,他们可以在牧场上充当牛仔,在农场担任监工;在军队中,可以被任命为无委任状的军官;在城里可以担任普通官员、工匠等职业;在农村还可作传教士。处于最低层的是有色人种,即黑人、印第安人以及他们混血所产生的桑波。他们是只能从事工矿中的笨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和农村中的普通农民。后者除干自己的农活以外,每年还要用一段时间到庇护人那里干些农活。大庄园中的印第安人雇工,不仅工资微薄,还被迫只能到农场商店购买价高用品及借高利贷,不仅受到多重剥削,而且债务缠身,难以还清,只好一代代在农场劳动,形成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
当时仍处于农业经济及贸易活动为主的西班牙并无工业,对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只是拼命的掠夺、压榨其金银,运回国内,供统治阶级与上层社会挥霍浪费。为了强化对殖民地的控制,只许与宗主国贸易,不许与他国往来。同时,还不许殖民地生产任何与宗主国发生竞争的产品。这样,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产生严重的阻碍,影响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
在文化方面,由于西班牙人的殖民统治,把西班牙语言和文字带到其殖民地。当地印第安人,由于各地的差异与文化的发展程度,既缺乏统一的语言,又缺乏文字。在西班牙统治时,西班牙语和西班牙文字不仅存在于官方或上层社会,而且普遍流行大部分地区,现只有少量边远地区还保留着土著语言。在宗教方面,西班牙人的天主教在政权支持下,取代了其原始的宗教,天主教的教堂遍及城乡,在精神上已居于主导地位。其它如城市建筑、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服装式样都受西班牙的影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甚至作为西班牙典型文化特征的斗牛也传到了墨西哥。
其实,西班牙人带到拉丁美洲的文化,只是反映了当时西班牙南部的安达卢西亚和其毗邻的摩勒纳地区的文化。这是由于初期到拉丁美洲的西班牙人主要来自该地。当他们把其文化传到该地,造成影响,形成框架,最终成为流行文化。因此,尽管后来的西班牙人多来自中部和北部,但对已形成的文化趋势已无较大影响。
美国是一个由多民族来源形成的一个具有多样性新文化的国家。从其移民的后裔来看,美国目前人口中的各祖籍民族所占百分比如下(以1980年统计):
这说明美国人来源的多样性。但是,在1790年美国刚独立不久,其居民的民族来源所占的百分比是英格兰占60%,苏格兰占8%,爱尔兰占3%,其他人欧洲人占9%(其中德国人占第一位),黑人占21%。这与上述情况相比,差异甚大,说明当时美国的13州是以英格兰人后裔为主,他们居住集中于新英格兰,语言上,说英语的占71%。由于黑人当时处于奴隶地位,语言受其经营农业的农场主影响。实际上,来自其它各种欧洲语言的总共只占9%。这就必然形成美国在其为殖民地时代时,在语言上确立了英语的
主导地位。加上其居住的格局是宏观上相互混杂,微观上相对集中,尽管后来其它语言的移民大量增加,已无法改变情况,只能逐渐放弃其原语言,纳入美国英语这一流行语言中去。
在宗教上,早期移民主要是英国的新教徒,后来又由移民带来天主教、东正教、教、佛教、犹太教。由于采取政教分离,信教自由政策,各宗教自由发展,和平共处。按人数来说,信新教的占优势,约占信教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天主教徒占三分之一强。天主教有会受教皇管辖,新教派别多,各自独立。
这种在来源上各不相同的民族,加上语言上、宗教上以及生活习俗上的差异,迁移到美国来,混居在一起,通过交流、汇合、融合,形成一个某种程度上的共同文化,也有人称其为一个新的民族——美利坚民族。在美国,称这种文化整合为“熔炉”,其实这种共同文化的另一面,却仍包含着原来民族意识的痕迹与文化传统的多样性,也许称为沙拉拼盘更合适。
这种“沙拉块”在各民族岛和民族邻里表现得较为明显。例如,美国的不少民族岛上的居民仍保留其某些传统文化,每年都举办自己的民族的节日,邀请在美国的同乡及祖国的原住地居民来参加节日活动。在节日活动中有传统文化的音乐、舞蹈、戏剧、体育活动以及出售民族传统食品、服装、艺术品。在这些活动的同时,还进行其它文化交流和经济联系。总之,这种活动在维持和发展原民族文化传统方面起者重要作用。这也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共同性的另一面——多样性。
澳大利亚现在也是以白人移民为主体的一个国家,其情况与美国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实际上,其文化的整合亦有自身的特点。
澳大利亚土著人数量不多,在欧洲人到达时,其文化发展还处于狩猎采集的原始社会阶段。发现澳大利亚的先是荷兰人威廉·扬茨(1605年),后是英国人詹姆斯·库克(1770年)。当时,这块大陆对英国人缺乏经济价值而不大引人注意。直到1783年美国脱离英国独立后,英国失去了它在北美最大的殖民地,才开始注意澳大利亚。
1788年1月26日菲利普总督带领1千多人在新南威尔士登陆,其中包括700名罪犯。当时,澳大利亚既是英国殖民地,又是罪犯流放地。到1830年,送来的流放犯约6.3万人,自由移民只有1.4万人。由于澳大利亚离英国较远,往来贸易不多,船费比较高,是去往北美的8倍,影响移民,缺乏吸引力。1831年,英国为解决国内失业,鼓励向澳大利亚移民,向移民提供费用,教会也给予积极支持,移民数量才有所增加。到1851年,澳大利亚发现金矿,于是刺激了移民的高潮。在其后的10年,吸收了大约60万移民。当时,正是英国国内爆发运动。它是以无产阶级发起的以争取普选权为中心的政治运动,以其纲领性文件《人民》而得名。由于这场运动受到而失败,参加该运动的激进分子遂多转移到澳大利亚来,在当时的移民中占相当数量。由于外来的移民增加,原来当地的土著居民大都被殖民者杀害,剩下的则被赶到中部和西部沙漠地带,或被圈入保留地。
这批运动激进分子由于具有自觉的斗争意识,对贫富阶级的悬殊较为敏感,对社会平等有强烈追求,所以,他们对澳大利亚的政治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澳大利亚过去的经济虽然长期以农牧业占主导地位,但其国民中的民主意识则远非一些农牧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所能比的。澳大利亚的工党建立较早,在国内拥有相当势力,并于1911年首次掌权,这在英国的殖民地中可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事件。它也反映了澳大利亚文化整合的特色。
在澳大利亚现在居民中,80%为英裔,其它来源的只占20%。这20%中也是白人占优势,有色人种较少。
种族和民族的文化景观特别是在农村的民族岛与城市的民族邻里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它有的是以其特殊功能的建筑,有的是以特别的建筑及其它文化的组合来表现其文化景观。它在其它文化景观的背景下形成鲜明的对照,更显得具有特殊风格。
在西方国家一些大城市中,都有或多或少的华裔与华侨聚居于城市的某地段或街区,被称之为唐人街(China-town),或中国城。这种唐人街在美国比较多,有的规模也比较大,表现的也特别典型。
唐人街的商店多是小型商店为主,门面不大。商店都是以出售中国的产品为主,如古玩、工艺品、中国食品以及中国的各种特产。餐馆、小吃比较多,不仅吸引华人,对其它民族也颇有吸引力。在传统的节日——春节时,唐人街会表演中国的传统节目如耍龙、耍狮,加上烟花、炮竹,能吸引大批游客。由于唐人街没有周末关门之习俗,所以当周末西方商店关门之时,唐人街反而显得更加热闹。由于商店的特殊商品、门面独特的装饰及各种中国式招牌,在西方城市中显得独具一格,往往成为一个旅游景点。西方人不仅在这里看到中国文化景观,还可亲口品尝特殊风味的菜肴,甚至爱上茶楼,喝早茶,吃各种小吃、点心。
中国的移民初进入美国社会,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与当地差异大,加上受到种族歧视,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聚居在一起以便相互关心、照顾。在华人中,传统的地方观念,家族影响较深,往往会馆、宗亲会以及庙宇、学校等都成为华人的各种联系的纽带。开始时,这些商店大都以自我服务为主,后来逐渐发展,服务已不限于华人范围。近年来,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对外经济联系加强,唐人街也显得更加繁荣,拆旧建新,甚至传统式的建筑也有出现,其它如象征中国传统文化的牌楼、亭子、假山等也出现在唐人街的显著位置。
随着华人的增加,唐人街也在扩大,有的甚至在一个城市出现2个、3个唐人街。
阿米什是原居住于德国和瑞士信奉新教的一个派别。早在18世纪时,为逃避宗教迫害及受美国土地低价的吸引而移居美国。加上以后陆续来的,现今约有10万人,居住在从宾州往西到伊利诺、衣柯华的大湖南岸各州。他们的居住地与美国其它分散的农场不同,实行聚居。
在宗教上,他们忠实于教义,过着封闭式的生活,不与外界人来往。他们的生活方式有三大特点。一是完全靠农业为生,聚居的村落,除住房外,还有大的粮库和畜棚。第二是保持传统生活,拒绝使用电器。他们家里无电灯、收音机、电视机、冰箱、空调;交通不用汽车,而使用自行车与传统马车;农业生产使用马拉农具,不使用拖拉机、收割机。由于不用洗衣机,衣服用手工洗,用绳把五颜六色的衣服挂在房屋四周晾晒。第三坚持闭封式的生活。他们只在自己的小学学完后回村务农,实行内部通婚,不与外界往来。在衣着上,成年男子坚持穿黑衣长袍,年轻男子为黑色短装。他们仍保持内部的内聚力,城市的现代生活方式对他们缺乏吸引力。
芬兰地处高纬度地区,气候是冬季漫长而冷湿。在这种环境中,芬兰采取一种利用热蒸汽进行沐浴,蒸汽浴后,身体很暖,可以赤着身子在户外雪地上蹦蹦跳跳,这样可以使身体充分解除疲劳,对恢复体力很有效。所以,桑那浴成为芬兰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桑那浴的房间是专用的,是住房后面的一个单独房子。房子有2间长,1间宽。在房脊中间有一个烟囱。这种特殊的外形与所在位置,使人一看就能辨认出,这是芬兰人的住所。据对移居美国现住于明尼苏达州北面的芬兰人为主的居住区的调查表明,在芬兰人中,77%家庭有桑那浴浴室,在非芬兰人中,有桑那浴浴室的仅占6%。返回搜狐,查看更多